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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6, 2024 4:15:44 GMT
风险的信息。 除了已经提到的两个要素之外,风险管理还包括潜在与危险相关的事件的沟通;对先前发现的危险做出响应,并监测和了解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这个循环无限地重复,增强了预测风险和更好地评估其可能结果(无论是否不利)所需的经验知识。 再说一遍,这个公式可能看起来很简单,但它的正确应用可能会因为人们对自我监管建模的兴趣日益浓厚而受到损害,甚至可能会因为将受监管的自我监管作为遭受剧烈波动的领域的有用替代方案而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这是新的“启示”——自我监管或受监管的自我监管的替代方案将允许更接近相关部门的现实与其所面临的风险之间的关系,这必然会导致更好地管理旨在避免的危险。 例如,PL 2,630/2022(通常被称为“假新闻的 PL”)中就提出了解决方案,其中提到了当前正在处理的替代方案,以分析和缓解由平台开发的系统性风险数字通信提供商。同样,PL 21/2020 提到风险预防是“巴西人工智能开发和应用的原则”。最近,PL 1,459/2022,被一些人称为“农药的 PL”,被批评者称为“毒药的 PL” ,除了定义“不可接受的风险”类别之外,还提到了风险分析、概念考虑临时或最终授权使用所述化学产 手机号码数据 品。 乍一看,在先进处理状态的规范性文书中制定的所有参考文献似乎都是积极的,但它们挑战了打破风险管理中持续学习周期的负面影响。这是因为,严格按照受监管的自我监管的逻辑,这些建议将很大一部分委托给该部门的运营。 代理,以识别和评估风险,以及根据第一个评估中核实的事件进行调整。活动的日常管理。还有一些替代方案涉及到这些相同研究的“x”或“y”结构的沟通——但主导作用仍然属于经济主体,在这个模型中,既受监管又受监管。 具有这些特征的制度安排可能会扰乱已经处于沟通相关事件阶段的风险管理学习周期。这是因为,如果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是由市场主体进行的,那么将同样的识别转移到现实生活中,在产品或服务的使用中,可能就不那么简单了。框架事件“x”,例如在农场使用杀虫剂时发生的事件,作为其制造商识别的某种风险的表现,可能不会发生,因为用户没有感知到相同的简单情况发生作为危险的表现。 显然,如果与风险表现相关的事件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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